我市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山东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来源: 信息中心 时间: 2010-09-13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9月9日-10日,在莱芜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现场推进会上,省中小企业办认定了首批36家节能减排示范企业,我市海川碳素有限公司和大陆机电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我省计划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发展。
据了解,去年我省中小企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73%、71%和70%,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产业层次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我省中小企业向更高水平发展。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调查摸底包括水泥、造纸、纺织在内的17个行业513户企业。近期将加快淘汰电力、煤炭、建材等10个行业的落后产能。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已淘汰7030台套落后设备,完成全年目标的70%以上。
下一步,省中小办将重点培育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对首批认定的36家示范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同时,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及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加大循环经济发展力度,切实加强企业基础管理,为打好全省节能减排攻坚战做出贡献。
我委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创新服务处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