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检查所属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 市经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 2009-09-1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9月1日至9月5日,市经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纪委书记王志刚、副主任郑宝玺的带领下,分别对济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济南市机械研究所、济南市节能监察支队和济南市纺织科学研究院四家所属事业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
今年五月份,市纪委、市财政局等五单位联合下发了济纪发【2009】20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接到通知后,经委党委十分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下发了济经纪字【2009】4号文,成立了以经委主任杨军同志为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并对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提出了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在今年6月初至6月15日,领导小组组织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给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既定的工作进程,7月初至10月中旬为重点检查阶段。
为了做好本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定了以委领导王志刚、郑宝玺为组长,由纪检、财务及直属单位管理组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成员;制订了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检查济经纪字【2009】4号文件传达贯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三是各单位在“小金库“自查自纠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发现了哪些问题,以及对照“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检查组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召集各单位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会议,认真听取了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本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业务、经营情况汇报,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了解情况,检查了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以及与“小金库”可能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同时检查组针对各单位下一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经过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各被检查单位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各单位的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四家单位工作开展之所以比较好,主要有三项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重视。济经纪字【2009】4号文件下发后,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认真的组织学习,并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检查;二是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在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财务收支上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本次检查工作,得到机关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被检查单位的积极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宣传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二是提高了所属单位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促使各单位对可能涉及到的部门和所有收费和资金往来全面彻底进行清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三是起到了警示作用,“小金库”是“腐败”问题产生的温床,“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在全系统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设立“小金库“的氛围;四是各单位对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梳理,拾遗补缺,使其更加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