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获1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来源: 济南日报 时间: 2010-07-24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今后,外商在高新区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将更加便捷。日前,市商务局将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给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市委提出的打造“审批环节最少、服务意识最好、审批效率最高”投资环境的总体要求,市商务局下发通知,同意将“总投资3000万美元及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并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