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指挥部办公室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来源: 节能办 时间: 2010-08-01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7月27日上午,在市政府办公楼2楼中厅会议室召开了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指挥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法星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经信委副主任、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唐忠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济政办字[2010 ]52号《关于成立全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和《关于公布济南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的通知》文件。
孙法星副秘书长分析了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指挥部各成员充分认识指挥部办公室在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孙秘书长指出“十一五”前四年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得不错,受到省政府的表彰,今年必须完成GDP能耗下降4.16%,才能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应该清醒看到形势相当严峻。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各级领导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能打折扣,对完不成任务的各级都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指挥部要立即进入“战时状态”,集中办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今年节能减排任务歼灭战。孙秘书长指出,后五个月是节能降耗的冲刺阶段,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干好各自的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指挥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报道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和指挥部组织的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活动、事件的信息;二是供电公司要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提供全市包括各县市区用电大户的用电总量情况、用电增长情况,分析增长的原因,提出遏止增长的对策;三是统计局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提供重点企业的增加值情况、高耗能产品情况。指挥部要根据这些情况提出限产、限负荷等意见建议;四是对高耗能产品实施惩罚性电价;五是下半年一律不批高耗能项目(含技改项目),凡在试产的高耗能项目一律暂时停止试生产,六是加强节能审查。严格落实《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试行)》(济政办字〔2007〕90号)的规定,“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核准、备案。对审批的项目应将节能评估报告和审查意见抄送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同时报送节能减排指挥部办公室。七是强化节能监察,对于违法违规者依法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