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设备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能
  济南设备管理办公室是根据原国家经委关于机修专业化在济南试点的要求而建立的,市编委于1984年以济编发[1984]22号文批准建立。其主要职能:
  1、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逐步对设备的“一生”实行全过程管理。
  2、负责实施国家三委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设备维修市场管理试点的任务,建立我市设备维修市场运营机制,培育、发展和规范设备维修市场,完善设备维修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3、积极开发闲置设备资产调剂利用,抓好设备调剂市场管理工作,盘活设备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合作,做好我市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组织技术咨询、攻关、培训、四新推广和设备管理上等级、上水平等工作。
  二、业务开展情况
  济南设备管理办公室,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相继组建了十余家维修专业化单位,促进了我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5年我市又被国家列为设备维修市场全国五个试点城市之一,具体对供用电设备维修单位实施了统一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成立了由市领导为首的“市设备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市供用电设备维修安装资质等级论证办公室”,对我市100家供用电设备维修单位颁发了不同级别的资质证书,目前运行良好,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
  三、地址:经八路18号
  四、邮编:250001
  五、电话:82906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