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和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全委召开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
5、负责机关的接待、联络、协调等事务。
6、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
7、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政务督察和信访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保障供应。
联系电话: 87086878
二、综合处 (政策法规处)
1、 研究草拟工业领域综合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2、 参与审核有关行业法规、规章草案。
3、负责本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4、负责本委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与考核。
5、 承担 本委 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6、组织协调经委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8、 指导工业系统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9、负责本委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
10、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49
三、总 调 度 室
1、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2、参与制订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短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
3、负责行业和企业的生产情况调度,制订总量控制目标。
4、监测生产效益情况,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5、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工业领域应急及救灾物资保障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储备物资的建议。
6、负责清理整顿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21
四、产 业 政 策 处
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工业领域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订重点行业及工业产业链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汽车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组织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审核。
4、负责向省经贸委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铸锻件生产企业,争取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5、负责提出重点企业名单,推动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
6、制定我市工业企业信息化规划,推进工业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 87086842
五、工业结构调整处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
1、 拟订和实施工业结构调整意见,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
2、负责编制工业投资近期规划,提出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
3、负责由省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初审。
4、负责由市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
5、组织实施《济南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按照《济南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办法》,负责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的具体实施。
6、负责审查、转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引进设备减免税和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确认工作。
7、履行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的职责, 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8、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87086841
六、企业处 (中小企业处)
1、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对多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2、研究中小企业、非公有制有经济发展情况,提出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3、调度统计全市民营经济、 工业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 情况, 制定全市民营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规划,
4、研究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政策建议,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制和重组,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5、制订规模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规模划型工作。
6、按照《济南市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办法》,负责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具体实施。
7、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组织评审和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
8、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
联系电话: 87086888
七、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1、贯彻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
2、组织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
3、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技术创新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
4、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初审。
5、组织实施知名品牌企业战略。
6、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企业客座专家(教授)工作。
7、指导济南市质量管理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48
八、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1、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2、贯彻执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
3、草拟和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及规划。
4、负责组织协调促进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企业实施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核心的污染防治战略。
5、负责制订能源消耗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环保设备(产品)的确认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
7、负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加工的管理工作。
8、根据国家和省提出的鼓励发展和淘汰设备(产品)目录,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
9、指导促进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发展。
10、指导企业设备管理,推动设备维修社会化工作。
联系电话: 86056506
九、交 通 处
1、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电通信发展规划及制定相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联合运输。
3、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支农物资及抢险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做好运输计划的落实和衔接。
5、负责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专用线共用及联运等工作。
6、负责组织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联系电话: 86056508
十、电 力 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电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研究草拟全市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
3、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依法监督检查发、供、售、用电单位和用电居民户,接受用户投诉,按照规定权限处理或上报有关问题和争议。
4、制订全市电力工业近期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并监督执行,监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
5、负责本地区电网调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电网“公开、公平、公正”调度。
6、协调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力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对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安全运行实施管理。
7、指导节约用电工作,推广节约用电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8、负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审核工作,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9、制定下达全市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10、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
联系电话: 87086822
十一、油区工作办公室
1、负责全市油区管理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
2、负责规范和维护本市辖区内的油区秩序, 制订并组织实施 本市维护油田秩序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全市落地油和我市油区所产部分原油的管理,执行省油区办下达的落地油回收、分配计划,办理调拨、结算和准运手续。
4、取缔油区“三小一点”,净化油区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油区用电秩序。
5、 协调处理油区的工农关系, 协调和协助 地质勘探 、管道等油田企业依法办理征用地手续、发放征用地补偿。
6、组织处理油、气泄漏等意外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环境污染赔偿事宜。
7、负责《油区物品准运证》的核准、发证及回收工作。
8、 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油区打井包干合同等事项。
联系电话: 86056503
十二、对外经济贸易处 ( 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
1、指导工业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2、参与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3、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
4、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推动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项目管理。
5、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
6、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对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
7、协调监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招标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68
十三、市场处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1、研究和指导全市工业流通体制改革,协调生产和流通,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
2、组织和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3、研究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方案,依法推进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重要工业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
6、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86
十四、行业管理办公室
1、研究草拟全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草拟行业管理办法,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3、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4、分析和发布行业生产动态、技术与市场信息。
5、联系和指导有关工业行业协会。
6、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对生产、存储、经营和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经委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58
十五 、 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1、依法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和地方监管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及措施。
3、组织和实施煤炭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
4、参与对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煤炭行业职工培训工作。
6、指导煤炭行业协会(学会)依据章程开展业务活动。
联系电话: 87086827
十六、中央、省属驻济企业工作办公室
1、 负责协调处理中央、省属在济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做好生产任务的地方条件保障和服务工作。
2、为中央、省属在济企业的改革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和协调服务。
3、负责与中央、省属在济企业联络工作, 熟悉掌握中央、省属驻济企业的基本情况。
4、负责了解衔接中央、省属在济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为企业市场化经营提供高质、有效地社会性服务。
联系电话: 86056511
十七、组 织 人 事 处
1、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考察工作;提出调整任免意见,报党委研究;负责办理调整任免手续。
2、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职位编制和人员配备、调动、录用管理工作。
3、负责委机关干部及工勤人员的考察、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
4、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奖金、福利、养老保险等事项的办理和管理指导工作。
5、组织全市工程、经济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评审、推荐工作。
6、指导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7、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指导。
8、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
9、负责办理经委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出国(境)手续。
联系电话: 87086812
十八、 离退休干部局
1、负责委机关、原市中小企业局机关和原各工业协会(行办)机关离退休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落实离退休离岗人员的政治待遇,加强离退休离岗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离岗人员党支部建设。
3、落实离退休离岗人员的生活待遇,负责做好医疗保健、社会服务工作。
4、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离岗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联系电话: 85924604
十九、纪委
1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2 、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
3 、负责对委机关行政效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 、组织协调工业企业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
5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13
二十、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委各项工作任务。
2、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力不受侵犯。
3、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协助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6、领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11
二十一、 工会
1、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调解处理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了解、倾听、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
2、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组织职工对经委系统内部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职工做好本职工作。
3、协助党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4、关心职工生活,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劳动模范及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6、建立职工业余文化阵地,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
7、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
联系电话: 87086815
二十二、 团工委
1、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团市委的工作任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工作,总结交流并推广本系统团的工作经验。
3、指导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出团的工作总体规划。
4、了解和掌握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青年工作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青年的思想状态、建议和要求,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5、指导基层团组织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按照团市委的要求, 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员“突击队”和“先锋模范”作用。
6、指导、帮助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和活动方式,增强内在活力。
7、协助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团委(团总支、支部)正副书记的选配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87086812
二十三、妇委会
1、宣传贯彻党对妇女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妇女代表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上级妇女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3、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时向党委报告妇女的意见、建设和要求。
4、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改善妇女的劳动和工作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组织开展妇女健康查体。
5、向党委和上级妇女组织推荐妇女干部,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
联系电话: 87086815
二十四、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委属资产的购置、分配使用、维修处置和管理。
2、负责直属企业的资产管理。
3、负责机关车辆更新、维修、油料、审验、调度和驾驶员管理。
4、负责委机关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委属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做好机关和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
联系电话: 87086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