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信息安全检查活动
来源: 网络与信息安全处 时间: 2010-11-15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家安全厅、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联合制发《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安字〔2010〕 431号)的要求,自9月20日至11月12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政府部门信息安全自查和抽查活动。
检查活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首先由各级各部门进行自查,内容包括信息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建设、计算机网络建设、运行和安全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在自查基础上,市经信委、安全局、保密局、密码管理局及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到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人员同时对网络、服务器和终端进行了的技术安全测试。
至今没有完成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的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抓紧做好信息安全定期检查工作,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电力、通信、交通运输等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也应参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信息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