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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起济南铁路局开通电话订票 省内订票可拨打95105105 订票时间为每日6:00-23:00 最早提前12天售票

来源: 济南时报        时间: 2011-12-20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自2011年12月21日起,济南铁路局在山东省境内开通自助语音电话订票新业务,山东省境内拨打95105105,即可按照语音提示进行订票。济南铁路局所属河南台前地区拨打95105105时,需加拨区号0531;德州地区属北京铁路局,系统将自动接入北京铁路局自助语音电话订票系统。电话订票通信运营商收取普通市话费。

  电话订票时间为每日6:00-23:00,订票系统可预订第4天至第12天的车票,订票期限调整时,以电话订票系统语音提示为准。订票需要的有效证件是:居民身份证(推荐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注:输入身份证号码遇字母“X”时,请按“*”键代替)。

  电话订票的范围仅限济南铁路局所属车站发售的票额。未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可订同日期、同车次、同席别的车票不超过3张;实行实名制的列车,同日期、同车次仅限订1张。当日订票不超过语音提示的规定次数。订票成功后,电话语音会播放订票单号,请准确记录订单号,作为取票时重要的信息凭证。

  成功订票后,12点前预订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当日22点前,12点后预订的订单,系统将保留至次日12点前。超过保留期限,订单自动取消。取票时旅客凭订单号及订票时所使用的证件原件(购学生票、伤残军人票时还应提供相应证件)到铁路局所属车站或指定的火车票代售点取票,伤残军人票仅限在车站取票。代取车票时,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订票人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售票员确认登记后方可办理。车站取票只对异地票收取 5元异地费。在代售点取票时,只收取每张5元的客票销售服务费。

  按照取票优先原则,车站设置专用取票窗口,并在窗口明显标识,并根据取票量合理调整售票和取票窗口数量,满足旅客不排队取票需求。代售点窗口设置专门取票通道,并张贴“电话订票取票优先”标志,保证旅客快速取票。

  自12月21日至31日,电话订票系统试运营期间,电话订票预售期为10天(不含当天);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售票时间。电话订票、互联网售票提前12天开始,客票代售点及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站自动售票机以及其他车站提前8天售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站窗口提前6天售票。起售时间分别为:济南、济南西、青岛站12:00,其他车站15:00,动车组列车(G字头、D字头)按车站起售时间执行。这意味着,电话订票、互联网售票将比济南车站售票窗口早6天,也比客票代售点和自动售票机早4天。至于为什么电话订票可预定第4天至第12天的车票,济南铁路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为错开人工售票和电话售票的售票时间,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的售票资源,提高售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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