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铜冶炼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TurboSpider 时间: 2007-04-19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铜冶炼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发改运行[2007]518号)”的要求,
各有关企业:
一、按照文件的要求,开展企业申报工作。
二、有关申报文件报市经委行业办审定后统一上报。三、上报时间4月25日前。
通知具体内容及申报报表,请登陆国家发改委网址http://www.sdpc.gov.cn下载。
联系人:李晨生
电话:87086858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