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的通知
来源: TurboSpider 时间: 2007-04-26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民爆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开始转入旺季,同时,今年的汛期也即将来临,雷电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07年是民爆安全生产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在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安排的基础上,认真严肃地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事故为零”的方针,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制度,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和防雷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安排落实节日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明确责任,明确人员,建立岗位登记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做到防火、防雷电、防汛、防盗、防止机器设备安全问题的发生,防止一切自然、人为等因素可能对安全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也是汛期来临之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加强汛期雷电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演练。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节日的生产生活安全。
三、加强节日、汛期的值班工作
“五一”及汛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生产日志,值班日志,切实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起责任,严禁麻痹大意,疏忽松懈、玩忽职守等放松安全责任的事情的发生。
四、建立及时的安全信息反馈渠道
各单位在明确节日及汛期每个人岗位责任的同时,要保持安全信息通道的畅通,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在岗、值班人员,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建立企业负责人与各个岗位的信息联系网,并与上级各有关部门保持及时联系。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